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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蚌埠怀远县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07-14 14:50:22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录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并实行半年试用期。

  (1)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招聘条件为“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岗位(230501、230502)人才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其他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池管理,符合县级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进入条件的,可按有关程序,择优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管理。

  3.对2023年毕业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招聘条件为“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岗位(230501、230502)人才

  1.工作资助与住房保障。自行租赁住房的,连续3年分别给予硕士、博士每年2万元、3.6万元住房租赁补贴;首聘服务期内在我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硕士、博士8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与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2.一次性补贴。引进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分别给予硕士、博士一次性补贴4万元、10万元。

  3.引进人才已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在岗位限额内聘用。

  (二)其他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待遇按引进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规定

  1.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管理,试用期不合格或服务不满约定年限调离或辞职等因个人原因申请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全额退还已领取的上述补助外,还需按照合约规定赔付违约金。

  2.以隐瞒或虚报学历、职称、住房等证件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人才引进资格及相关待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的资金,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1.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本次引进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8025327

  监督电话:0552-8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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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怀远县卫健系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2023年怀远县卫健系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xlsx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