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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市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告
2023-07-13 08:41:42   地区:山西   浏览:0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及排名当天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且无优先录用条件的,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河津市人社局和经开区统一安排,并组织考生填写《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考察时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被聘用后,由经开区根据个人报考志愿分配岗位,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河津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执行基本工资+奖励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工会、取暖费等各项福利待遇。拟录用人员人事档案由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进行人事代理,因档案问题无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领导组织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每项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一把手要签署《公开招聘责任承诺书》。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如有违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