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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西南州红十字会考聘事业单位公告
2023-07-14 15:22:36   地区:贵州   浏览:0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黔西南州红十字会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凡经黔西南州红十字会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调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调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三年,期间不予调出本单位,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无论进入考聘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由州红十字会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122122(州红十字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3228510(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1.黔西南州红十字会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职位表

  2.黔西南州红十字会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报名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黔西南州红十字会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黔西南州红十字会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黔西南州红十字会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