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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岩市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方案
2023-07-07 16:54:00   地区:福建   浏览:0

  (五)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一)由县总医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卫健局、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及上杭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按上述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三)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市级及以上三级医院高年资主治医师要求最低服务年限10年,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培训的时间)。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引才补助、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待遇,按《上杭县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委组通〔2021〕12号)(另附)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者在考核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杭县总医院会商中共上杭县委人才办、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2023年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

  2.上杭县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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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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