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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教师公告
2023-07-07 10:42:52   地区:北京   浏览:0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认定标准为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

  (三)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6—10年(京籍生源6年、非京生源10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区教委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咨询电话:010—69623205(彭老师)

  咨询时间:8:30—11:30,13:00—17:30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

  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