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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执信中学联合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3-07-03 17:03:08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工作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执信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对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因报考者本人原因,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笔试、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七)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校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系统登记的手机畅通。

  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0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监督。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招聘咨询电话:020-87758135,18022310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