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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执信中学联合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3-07-03 17:03:08   地区:广东   浏览:0

  (4)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5)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不占入围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比例,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的综合成绩。

  (6)对于符合教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不占入围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比例,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的综合成绩。

  (7)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2.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执信中学联合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附件4),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上的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

  (4)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将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单位将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

  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试教、说课、面谈、问答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非教师岗位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岗位实操测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谈、提问、问答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因怀孕等情形除外),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