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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揭阳市第二次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3-07-03 17:03:55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县级聘用且符合本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优惠待遇可予以叠加。

  (四)聘用人员从派往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服务的第7个月开始,给予发放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

  (五)在服务期内,聘用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所需必要条件给予保障。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预报名+现场确认形式。电子邮件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止,应聘人员应将招聘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并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5《揭阳市2023年度第二次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单位投档电子邮箱及咨询联系人情况表》),邮件标题名为:(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并按时到指定现场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于招聘面试前3天通知应聘人员。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可以同时报考《岗位表1》至《岗位表5》中的岗位;但在每份《岗位表》中,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岗位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自行到公告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相应单位并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双面打印);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

  (3)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4)在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5)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证明材料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人员提供)。

  3.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由本人应带齐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招聘专场现场报名(确认)并参加资格审核。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待查验后退回。未按时到场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招聘面试。

  五、面试的组织

  本次招聘一律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合格分数等由招聘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确定,并提前在同级人社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同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

  (一)体检

  拟聘人选应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招聘单位所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卫生健康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确定为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一般截止至招聘岗位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