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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揭阳市第二次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3-07-03 17:03:55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扎实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在今年5月底组织赴外地院校招聘的基础上,揭阳市市直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将于近期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揭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28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

  (一)招聘对象

  揭阳市人民医院(除护理岗位外)的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揭阳市市直其他公立医院及揭阳市人民医院护理岗位、揭阳市各相关县(市、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的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规〔2022〕9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对象包含2020年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择业期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3年培训合格结业人员,其中,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时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285名,其中:揭阳市市直公立医院28名(揭阳市人民医院14名,揭阳市中医院2名、揭阳市慈云医院4名,揭阳市妇幼保健院3名,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5名),派往揭阳市榕城区的乡镇卫生院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服务5年;揭阳市揭东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30名、普宁市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83名、揭阳市揭西县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66名和揭阳市惠来县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78名,分别派往县域医共体所属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服务5年(原则上按岗位面试成绩的高低次序,由聘用人员优先自主选择服务单位;服务期内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服务期增加2年,即服务期为7年)。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揭阳市2023年度第二次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含《岗位表1》至《岗位表5》,共5份)。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的规培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聘用后须在试用期满之前取得2023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

  (一)揭阳市市直医院聘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所聘市直医院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县直医院聘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所聘县直医院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参加规培(委培)的,薪酬待遇参照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参加规培(委培)的待遇执行。

  (二)经审核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中有关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认定并享受相应人才优惠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至少给予72万元的补助补贴,硕士研究生至少给予26万的补助补贴,符合我市年度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重点院校本科生至少给予5万的补助补贴。此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