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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
2023-07-01 10:56:29   地区:福建   浏览:0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人社局研究后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三)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入围人员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4);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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