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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城阳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2人)
2023-06-30 11:42:53   地区:山西   浏览:0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同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内容:

  (1)报考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

  小学教师以我县小学现行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报考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有关事宜在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zf.gov.cn/)通知。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小学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岗、公示与聘用

  1.选岗: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教师岗位分学科、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分乡镇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笔试成绩若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2.公示与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阳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五年内不得流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因招聘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撤销、整合或重构而造成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等机构编制事宜发生变化的,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提出放弃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