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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城高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3人)
2023-06-30 11:43:03   地区:山西   浏览:0

  根据山西省、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3名,其中教育系统130名,其他事业单位5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高平市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 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为2005年7月6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7月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 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其中:专业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库、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持有退伍证的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1.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 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 高平市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9.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