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3年西安文理学院招聘专业教师、辅导员公告
2023-06-29 11:34:02   地区:陕西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7个,招聘人数12人,具体岗位详见《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专职辅导员岗位均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其余岗位不作硬性要求。

  2.作风修养。热爱高等教育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敬业奉献,潜心育人,公道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记录。

  3.专业能力。辅导员岗位要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体育教师岗位具有扎实的体育学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能胜任体育专业课程教学,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7月5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5日之后出生)。国内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取得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之前。博士毕业学科应与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硕士毕业学科归属于同一一级学科,且硕士阶段毕业学科应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

  5.学生干部经历。辅导员岗位要求在大学及以上阶段具有1年及以上兼职辅导员、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干部(含党、团干部)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专职教师岗位对学生干部经历不作硬性要求。

  6.健康状况。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其他基本条件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3年6月28日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及西安文理学院官网(http://www.xawl.edu.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网站:西安文理学院(www.xawl.edu.cn)。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17:00(7月11日17: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选择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