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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忻州市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28 12:53:0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厅字〔2021〕52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为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名额8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9.户籍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户籍要求为代县户籍的是指,公告发布日之前为代县户籍的;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代县户籍的;服务代县基层项目人员的;公告发布日之前结婚登记的夫妻,配偶一方为代县户籍的。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此次招聘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