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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公告
2023-06-28 17:33:45   地区:福建   浏览:0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需单位盖章)及附上相应阶段养老保险缴交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无法提交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具体岗位聘用等级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根据上级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44554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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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定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两年及以上中学工作经验证明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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