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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2023-06-26 17:52: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6.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广陵区组织人社部门咨询确认。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填写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广陵区组织人社部门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联系应聘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联系应聘人员所在园区、镇街对报名表所填内容进行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说明理由;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说明需补充的内容。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笔试

  笔试组织由广陵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实施,主要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合格线。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上午。广陵区组织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印发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3年7月下旬向广陵区组织人社部门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合格线。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前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由广陵区组织人社部门在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广陵先锋网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面试

  由广陵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采取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体检由广陵区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

  广陵区组织人社部门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相关园区、镇街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6个月,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