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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60名)
2023-06-21 21:44:46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满足市中区医学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推动全区卫生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023年计划招聘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博士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硕士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4年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研究方向相符或相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八年制博士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八)医师需要取得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九)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材料确有困难者可在体检时提供。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

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研究论证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待遇

1、薪酬待遇。参照省内同等三甲医院核定工资薪酬。

2、住房福利。自录用起,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提供市中区城区内面积120㎡、100㎡左右的新建精装房一套。享受住房政策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15年。不满15年的违约情形由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本次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相关政策按《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市中委〔2022〕36号文件)执行。(因已配套住房,不再同时享受人才政策中的购房补贴、安置补贴。)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0日11:00-7月18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方式:可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http://www.zzszq.gov.cn/)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学历、学位、相关证明等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3年7月1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