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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永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6-25 09:41:10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3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全额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37名,其中初中教师57名,小学教师69名,幼儿园教师1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8.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

  9.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