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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同天镇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人)
2023-06-21 20:41:21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报考者户籍为该地户籍或曾为该地户籍。退役士兵的兵源地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四)报考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另岗位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专业指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一致;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需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未领取到证书者,必须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合同期满,持有《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名额转为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自动转入相同招聘部门相同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招聘。不能自动转入的进行补报名,补报名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九)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