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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6-21 20:53:13   地区:天津   浏览: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2023年7月1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缴纳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考生可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2号楼105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12333。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聘单位可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为公共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6日9:00至2023年7月8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进行。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笔试。

  2.成绩公布。2023年7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招聘单位所需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通过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于2023年7月底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3.成绩合成。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相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