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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3-06-21 21:31:52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9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七)专职辅导员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资格证书、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2023届未领取毕业证的考生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及准予毕业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招聘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运城人事考试网及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2023年6月25日9:00-6月29日18:00期间登陆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zp.ychlxy.com),注册用户,填写《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网报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

  ①务必保证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白底证件照;

  ②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③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④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