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06-21 21:36:32   地区:广西   浏览:0

  (三)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八步党建网公布。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6月26日—6月28日期间到八步区委人才办(向阳路1号,八步区委区政府大楼8楼819室)领取《面试通知书》,以便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为:(1)纸质《面试通知书》;(2)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3)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原件)、《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复审时间:在面试当天面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生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表信息、招聘职位要求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复审地点:相应考场候考室。

  (六)面试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一周在八步党建网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

  (七)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考核对象需到招聘单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见习考核。见习期间,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见习期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核对象的综合表现情况出具书面考核聘用意见。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成绩要求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八步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安居补贴、生活补贴按我区引进人才有关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