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大同市广灵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9人)
2023-06-19 09:40:24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广灵县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教师岗位的要求为广灵县户籍或生源地为广灵县;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资格条件;

  (六)年龄要求:本科毕业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的可放宽至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一致。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我省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要求,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和报名人员一并转入对应的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不再进行补报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报考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岗位;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