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信阳市新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
2023-06-13 15:37:40   地区:河南   浏览:0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及程序按有关政策执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束3日后提出弃权的考生,将纳入诚信档案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内容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阶段因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八、结果备案

  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中共新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上报至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九、保障措施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3.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5.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