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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3-06-12 15:08: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缴费完成后,考生携带加盖学院财务处公章的缴费证明,回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学院网站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详见附件)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基础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

  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加技能操作测试方式(试讲和技能操作各占面试成绩的50%);

  宣传管理岗位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进入考察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成绩须经主考官和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于当日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当日面试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等额组织。

  学院成立招聘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存在师德违规、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相关岗位已在汇总表(附件1)的备注栏中注明。

  七、相关待遇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新进入高等院校单位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