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第一次)
2023-06-10 09:50:27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州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有关规定,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15名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引进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人员类型

  1.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民政局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2.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其中:

  1.引进岗位的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不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2.引进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3.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4.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23:59(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zsmzjzzrsc@163.com进行报名。文件格式为:姓名+引进单位+引进岗位代码(例:张三+广州市东升医院+引进岗位1-1)。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