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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州市双牌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6-08 14:42:12   地区:湖南   浏览:0

  (五)体检

  1.入围体检人选确定。所有岗位入围体检的人选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及以上,具体如下:

  (1)综合一类、医卫一类和未进行笔试的教育二类、医卫二类岗位入围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核减了岗位需求计划数的按核减后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若同一岗位参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和进行了笔试的教育二类、医卫二类岗位入围体检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核减了岗位需求计划数的按核减后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若参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将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或双牌新闻网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毒品检测(尿检或毛发检测)呈阳性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相关说明。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面试分数需达到75分及以上)。若进行了笔试的岗位递补人员与下一排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若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递补人员与下一排名考生的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内容。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人才引进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2.相关说明。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引进程序。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进行聘用;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引进程序;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做出暂缓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引进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若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证书的(或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将按规定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