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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批遂宁市“遂州英才” 考核招聘公告
2023-06-01 17:25:45   地区:四川   浏览:0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附件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考试有关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3)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应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或岗位需求具有直接关联。

  3.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考核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人事考试违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名需上传的资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等材料。

  (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院校出具的有关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信息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

  (3)部属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7月31日取得并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5)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6)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7)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17:00(工作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式2份(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我市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专业是否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请通过“中国教育在线”专业目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