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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4-05-09 15:34: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1.应届毕业生携带材料:报名表(粘贴照片并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业绩、奖项等)。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2.社会人员携带材料:报名表(粘贴照片并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业绩、奖项等)。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总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出具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由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