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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浙江舟山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31 09:2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1.《舟山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所获荣誉、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面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初定在6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舟山技师学院官网通知。

  2.资格复审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3.资格审核由舟山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七、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其中电子电工教师和体育教师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26日,面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为6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当天于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合成为总成绩;若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则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还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技师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一年内(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