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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31 09:23: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的非京生源);

  5.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存档单位证明(2个月内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6.留学生须上传学位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7.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证明要求同前);师范生上传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8.北京生源须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9.非京生源须上传本人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单(音、体、美艺术类专业除外);

  10.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初试环节。

  (三)初试(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术岗位初试(专业技能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管理岗位初试由笔试(教委统一组织)及学校考核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学校考核成绩占50%两部分组成。

  初试成绩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复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复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复试主考官打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

  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非京生源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含择业期内)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应聘人员仅能报考《岗位情况表》中“生源”条件为“不限”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岗位聘用相关手续。

  附件:

  1.2023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2.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