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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公告
2024-04-15 16:55: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专业知识成绩一致的一并确定为录用人选。

  四、体检考察

  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拟录取人员入院前社会表现情况及报名资格条件。

  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专业知识成绩一致的一并确定为录用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上报批准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上报备案后放弃招聘岗位的,由人力资源部计入诚信档案,当事人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我院招聘。

  六、岗位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指导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558-6669026(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8-6669011(医院纪检监察科)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祥源院区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原标题: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祥源院区2024年社会化用人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yfybjyy.com/display.php?id=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