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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公告
2024-04-09 15:22: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预约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预约引进对象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预约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预约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考察表、岗位匹配度考察等形式开展。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评估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考生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递补

  本次人才预约引进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引才岗位达到面试评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盟委人才办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引进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办理人才引进备案手续(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2.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预约引进对象存在重修学业或在学制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因参加盟内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盟内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考生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相关待遇:

  (1)预约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元/人。人才安家补贴经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教育、医疗卫生领域预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方式可灵活掌握。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