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株洲市荷塘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4-03-26 16:16: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③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A、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备课教案成绩为10分,上微型课成绩为90分,满分为100分。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教案成绩+微型课成绩(教案成绩和微型课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B、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和技能测试。微型课时量为6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技能测试时量为5分钟,内容为:指定曲目钢琴弹唱和自选特长展示,自选特长展示限声乐(清唱)、器乐、舞蹈(舞曲自备,用U盘装载)三项中任选一项。除钢琴外,其余乐器考生自备。上微型课成绩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为40分,满分为10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微型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微型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④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招聘岗位以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80分才可入围体检、考察。

  (4)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就业协议签约对象确定

  就业协议签约对象仅限于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签约对象在考试完后的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约(请考生随身带好三方就业协议)。如总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荷塘区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