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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应届毕业生招聘3人公告(二)
2023-05-30 12:36: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由我单位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达到1:5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2.笔试采用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文字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3.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具备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由我单位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基本素质和相关技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方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二)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在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进行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本次招聘解释权归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所有。

十、联系方式

招聘监督电话:010-65201605

咨询电话及邮箱:010-65201633/zbrsrcc@163.com

通讯地址及邮编: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10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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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2023年5月26日

原标题:中外文化交流中心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5/t20230526_500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