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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辽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公告
2023-05-30 12:38: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5.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重复报名将取消全部报名资格;已报考2023年辽阳市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的考生,与本次报名不能重复,可以在两个次报名间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岗位,并在报考本次岗位时将已报名审核通过后的《2023年辽阳市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人员报名表》带到现场调整报名。

  6.本次报名实行承诺制报名,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核贯穿始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确认: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表加盖审核章后,方视为合格。若资格审核期间因报名材料有争议,在资格审核时限内不能立即认定结果的,工作人员将情况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审定意见反馈给考生,期间考生需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接听招聘单位通知。

  2.岗位调整:为保证市河东幼儿园招聘职位应招尽招,确保用人单位需求,报名结束后,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1:1.5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数调整到该招聘单位其他报名人数最多的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聘单位对改报职位的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考。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调整后或取消的职位计划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三)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

  3.准考证:请考生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和像皮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查询。

  (四)面试

  1.入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或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发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来不及发布的,可不再发布。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2.面试形式。除市河东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两种方式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时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面试公告。

  4.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为权重成绩(权重成绩计算公式: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将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1)入围人选。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①烈属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②随军未就业家属;③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④退役士兵;⑤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无优先招聘并列的岗位,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通知及体检人选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