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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公告
2023-05-30 12:41: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5)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并提出审查意见。具体资格审查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的咨询电话进行沟通。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线下报名的,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进行。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人岗相适评估环节不设开考比例。

  4.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10比例以上的岗位,加试结构化面试环节。加试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实施。

  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总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0比例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并列而超出1:10比例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

  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1:10(含1:10)比例的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结构化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环节根据岗位不同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需参加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前,将电话通知复审通过人员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由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专业测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基本素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专业测试总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时间20分钟。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总成绩计算

  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需另行加试。加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结构化面试分数高者人岗相适评估环节结果名次列前。结构化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环节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及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