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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公告
2023-05-30 12:41: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3年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7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3年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引进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7)具有本次《岗位需求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要求“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学科,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包含独立学院、全日制专升本)。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前。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如遇特殊情况,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议定;

  (8)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可以参加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凡是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0)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外,其它资格条件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呼伦贝尔市直及各旗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3年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现场报名需遵循学校防疫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报名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与《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