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新乡市红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9人)
2023-05-30 12:44: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在考察阶段必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能提供,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四)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结果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023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报考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招聘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开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在红旗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