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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乡市红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9人)
2023-05-30 12:44: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教育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1日,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城区。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等。

  (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从新乡市红旗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红旗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条件的,须在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5:00-17:00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9室(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提交有关加分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2.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

  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辞职手续;在编教师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连续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银行流水。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红旗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面试

  (1)管理岗位和卫生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三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试讲;二是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体育、音乐、美术);三是试讲和技能展示相结合(幼儿园教师)。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