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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乡市红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9人)
2023-05-30 12:44: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2)报考资格审核

  审核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报考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在考察阶段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报名时间截止(6月8日下午17:00)后,报考人员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6月5日上午9:00至6月9日下午17:00期间通过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须自行用A4纸打印《红旗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月9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5:00-17:00期间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9室(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家庭证明原件和基本信息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1日上午9:00。报考人员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登录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拟招聘人数与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将通过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9室(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管理类、卫生类、教育类三个类别。

  管理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两科满分共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