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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5-30 12:44: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报考人员还需进行涉毒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缺少任一证件(资料)不得参加。

  6.体检(含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经各招聘单位初审,报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八、公示

  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haoyang.gov.cn/)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辞职(离职),办理进人手续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意向协议。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岗位所需条件中未明确具有医师资格证的医师类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3.岗位所需条件中注明规定期限内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证书(证明),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1.本次招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现场无公共停车位,请考生选乘公共交通绿色出行,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考生可提前熟悉有关场地位置,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确保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4.请考生遵守诚信考试原则,入围体检、考察、聘用环节考生自行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5.未尽事宜,以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终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