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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5-30 12:44: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资料,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主动关注报名系统反馈情况,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打印出本人的《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妥善保管,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不按要求上传资料、上传资料不成功、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均会造成报名不成功,报名不成功者将不得参加考试,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且不接受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补报。请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提前认真准备齐全报名所需的材料,尽早进入系统报名,不建议压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避免出现系统拥堵或因为证明材料缺失不能重报导致报名不成功。

  (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工科进行初审复核。

  (四)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涉及恶意或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

  4.被吊销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作为资格材料。

  5.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6.本公告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7.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本公告中医师类岗位(公共卫生类医师岗位、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岗位中未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要求的岗位除外),除满足岗位所需条件外,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本次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位上同等对待。

  9.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五、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本次考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招聘的岗位均按笔试加面试合成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入围名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8:00起至6月23日17:30止。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明确。

  2.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笔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中同一专业试题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若同一专业试题只有1人参考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所有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