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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81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4-18 10:30: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9日至1995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政审考核标准等)。年龄、年限计算,身份证使用,学历、工作经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4月19日09∶00-4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4月19日09∶00-4月28日20∶00;
缴费时间:     2013年4月19日09∶00-4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4月30日12∶00—16∶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3年5月6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或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洪泽湖路114号一楼大厅)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5日—17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1)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有笔试加试专业要求的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8:30—10:1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10:40—12:40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范围:参考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A类,但不含申论)。
笔试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和考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没有达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