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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池市东兰县第二次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30 15:30: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进行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8-35周岁(1987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即1982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人员);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聘)、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6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或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申请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考察、聘用等资格。

  (一)报名时间:从2023年6月5日8:00至2023年6月9日下午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东兰县东兰镇龙头街18号)。

  (三)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退回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近期白底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相片2张及电子照片。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笔试

  (一)笔试对象: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免笔试岗位除外)。

  (二)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