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事业编制:入职后符合申报条件者,可按政策申报取得事业编制。
2.提供安家补助:根据引进博士的学术成果及其他情况,分为A类、B类博士,发放安家费、科研启动金、租房补贴30-50万,同时按照泸州市人才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博士在泸州中心城区购房享受一次性人才安居补助。具体认定标准根据学校文件执行,博士所学专业系我校人才紧缺或特色学科的,引进博士可按A类博士待遇执行。
3.提供高薪待遇:经学校认定为A类博士且无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博士,自入职之日起,学校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认定相应职称资格),发放聘任证书,同时可对外使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头衔,聘期3年。聘期内可按专业技术七级标准(副高级职称)提前享受校内绩效36个月,税前年薪约25万左右,期满后按实际取得职称兑现日常工资待遇。
4.提供配偶就业机会:博士来校报到工作后,学校可根据其配偶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实际情况协助就业。
5.提供子女入学帮助:博士来校报到工作后,学校可协调其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入学事宜。
6.个别特殊情况不受上述限制,采用一事一议,具体面议。
十二、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南医科大学在西南医科大学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四川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0-3160509(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0-3163678(西南医科大学纪委)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BD32CF719040B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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