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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治市平顺县“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公告
2024-05-06 16:58: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笔试科目一门,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各占50%,主要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科技人文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医疗卫生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一次面试加试,排名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需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以公告形式张贴在考点处,次日发布在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有关事宜在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由此及以后环节形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村医一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本人仍须在村医岗位工作,有关人事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应聘人员、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