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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招聘简章
2024-05-06 17:01: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⑥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方式命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岗位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其他类岗位笔试为卫生类考试。卫生类考试内容为相关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其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