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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庆市肇州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2024-04-16 11:20: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如有不足2: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2.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或扩招时,在省卫健委没有明确要求必须重新考试的情况下,根据招聘单位意愿及专业需求从未录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报名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7:00(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5、报名人员应在2024年6月3日-6月5日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查询本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及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通知公告,请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按通知公告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

  六、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开考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不足3:1比例的,经肇州县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由肇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递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以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以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上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1、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省文件规定执行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

  5、聘用人员聘期内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肇州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如三年后编制管理政策有新规定,按三年后编制管理文件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中学历、服务期限等资格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含当日);2024年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毕业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