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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洛阳汝阳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
2023-05-29 09:02: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2.考察对象须签定《服务协议书》,承诺书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公示

  拟引进人选,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洛阳人才网-县区快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所有引进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不能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分别安排在县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和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工作。

  (二)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表现突出、绩效明显、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三)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人事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特殊奖励”,同时享受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补贴可达12万元,博士研究生补贴可达17万元)。

  (四)引进研究生可纳入县拔尖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在汝服务期满的研究生,可以参与县拔尖人才评选,按程序评选入围的,每年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

  (五)实行“一卡通”服务。县委人才办为引进的研究生制作发放“研究生人才一卡通”,提供以下便利服务:1.持卡可免费游览县内景点;2.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3.持卡在县属公立医院就医免收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挂号费;4.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5.持卡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学习;6.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六)配偶愿意一同来汝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由县政府负责安排公益性岗位。

  (七)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研究生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八)若引进研究生带有科研项目或技术专利落户汝阳的,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其兴业发展。

  六、管理措施

  引进的研究生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发放安家费须全额退回。本次引进的研究生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不得申请调离,若擅自离职视为单方解约,已发放安家费须全额退回。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网上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八、信息发布

  汝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ry.gov.cn)、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报名网站为#,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县直全供事业单位0379-68258966或0379-68236561

  卫健系统差额补贴事业单位0379-682339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九、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中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此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由汝阳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陈银刚(河南金稻律师事务所)。

  附件:1-1.《汝阳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docx

  1-2..《汝阳县卫健系统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docx